每年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工业发展扶持资金优化完善市级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济发[2020]16号)
1.积极引进培育行业领先领军企业
突出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培育大数据、云计算、软件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智能家电、生物医药、先进材料、高端化工等产业。对新引进企业和本地新注册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自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年度次年起三年内兑现到位。对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济政发[2019]1号)
对我市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济政办字[2020]3号)
2.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鼓励“军转民”,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推动军工科技资源进入民用领域,对每项军用技术形成产业化的,给予军工单位50万元奖励。一个军工单位多项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可重复奖励。(济政发[2019]1号)
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发挥省城在产业技术基础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对获得军工生产保密资质和武器装备承制许可证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扶持,以放大济南优势,促进济南市产业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对获得军工生产保密资质和武器装备承制许可证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济发[2018]9号)
3.支持制造模式创新
聚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轨道交通、智能电力装备、环保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装备等领域,推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一体化,柔性制造、互联工厂、产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全生产过程能源优化管理、网络协同制造和远程运维服务、增材制造等制造模式创新,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济政发[2019]1号)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数字工厂(车间)示范项目,对2018年后开工、实际完成投资额(含设备和软件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照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济政发[2019]8号)
4.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
设立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计算、大数据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政府各类融资平台作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符合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股权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等多元化融资便利。(济政发[2019]1号)
5.支持工业项目配建生活服务设施
工业(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应严格控制配建租赁住房。经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工业项目配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至15%,地上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 (济政办发[2020]11号)
6.支持工业产品线上交易
对年交易额达50亿元以上,且销售我市工业产品交易额占比30%以上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自建产业互联网平台销售本企业产品年交易额达10亿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济政办字[2020]3号)
全文来源http://jntzcjj.jinan.gov.cn/art/2022/1/20/art_88585_4768079.html